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中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杭州市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染织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制版、工艺)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前,需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打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和带水印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表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和《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网页填报部分”全市统一,直接通过申报评定系统网上填写,不提供word表式下载,所在单位网上材料上报后打印;“非网页填报部分”按照专业实际进行填报。单位账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申报评定系统首页注册取得。个人申报所用工作账号由所在单位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分配。
四、破格申报评审人员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和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杭州市服装行业协会秘书处审核后,由协会审核后,统一报杭州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破格申报服装服饰设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破格申报服装服饰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请登陆www.hzgyms.net查询。
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精神,从2017年起,对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
1.评聘程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职称初定,但受组织派遣援助、博士后出站、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直接确认除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省人力社保厅已作出专门规定的专业,按原规定执行):
(1)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
(4)评委会评审。中评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评审工作。
(5)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现象,并及时兑现工资待遇。
2.关于未聘人员。事业单位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有同等参与职称评聘权利,应按前述程序申报竞聘,但可不经过评委会评审。
3.对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
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到杭州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评审。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精神,从2017年起,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我市中级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岗位竞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评审对象送审材料以及须具备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请查看www.hzgyms.net—协会公告—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须知。
(二)报送评审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真实、有效、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评审人员的《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所填内容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三)申报人员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后,于2017年10月30日前统一报送杭州市服装行业协会(环城北路57号,喜得宝大酒店3007室)
(四)学历、资历情况是人事部门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中,还须包括相关学历证书(2002年以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提供备案表或验证报告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相应《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相应《毕业生登记表》),工作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在杭州市缴纳的部分须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文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用劳动合同替代)。
(五)继续教育学分。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共不少于18学分。由于该管理办法为首次实施,今年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学分合计达到18学分即可,专业科目学分暂不作要求。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pro.learning.gov.cn)登录的学分为准。由于该系统是在次日完成学分登记录入,申报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达到学分要求。
九、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以及相关表格材料等,可在服装协会申报QQ群或登陆杭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hzgyms.net,栏目:协会公告—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须知)。
十一、其他不尽事宜,可致电85191580 联系。
杭州市服装行业协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