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区、县(市)经贸(经发、发改经济)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鼓励我市丝绸与女装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促进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整体形象宣传,根据《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6〕16号)有关规定,继续对我市丝绸与女装企业自主发布的产品宣传、形象广告和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整体形象(“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相结合的户外宣传广告予以财政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及资金申请表详见杭经纺织〔2008〕171号《关于申报2008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营造氛围类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上查阅下载)。
二、申报时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附1份电子光盘)报送市经委纺织服装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振纲(市经委),联系电话:85068397;刘叶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7819076。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